保費總額增加 賠付標準提高
農房政策性保險有四大變化
南寧訊(記者/蔣秋 通訊員/朱永)6月8日,自治區(qū)民政廳分別與中國人民財產(chǎn)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和北部灣財產(chǎn)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農村住房政策性保險合同,我區(qū)2015年農村住房政策性保險工作正式啟動。
今年我區(qū)農房保險業(yè)務與前幾年比,有四大變化:一是將地震風險納入保險責任范圍。在前幾年農房保險工作實踐的基礎上,將地震風險納入保險責任范圍,全區(qū)農村住房因地震或地震誘發(fā)的次生災害造成的損失都由承保公司負責賠償。二是提高總保費。全區(qū)總保費由前幾年的1億元增加至1.2億元。三是提高賠付標準。因自然災害導致農戶主要居住的房屋全損的,每戶賠償金額由1.5萬元調整為1.8萬元,單間全損賠償金額由每間2500元調整為3000元。四是鼓勵農戶自愿參保。為了增強農戶的保險意識,合同設置了兩個檔次的保費標準供農戶自愿選擇投保,第一檔每戶投保2元,房屋因災損壞每戶最高賠付金額額外增加3000元,每間最高賠付額外增加500元;第二檔每戶投保5元,房屋因災損壞最高賠付金額額外增加7500元,每間最高賠付額外增加1250元。